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

20090423 我所看到的國富論(續)

繼續(續)下去



這次探討通商條款




通商條約指「一國以條約束縛自己,允許從某一外國輸入某些它禁止從所有其他國家輸入的貨品,或對某一外國的貨物免徵它對所有其他國家貨物課徵的某些稅」。從字面上來看,通商條約是授予外國特定商品貿易的優惠。這樣的優惠包涵保證交易價格、減免租稅、甚至允許輸入等。好聽一點的講法是「增進兩國貿易往來」,直接一點的講法是「只有他們的東西能進來」。



這對國內市場有什麼影響?



最主要舶來品的價格提高了。

因為通商條約,某國取得了本國特定商品的優惠,相對交通上的成本降低了。以最低不虧本的原則賣,可以用相對其他國較低的價錢。長久下去,就可以在國內市場取得較高佔有率,甚至獨佔市場。



這對國內市場來說不是件好事。



因為消費者必須花更高的費用去購買某些「沒那麼貴」的商品。或者說,出口的商品被迫以較多的數量交換等量的外國貨品。某方面來講,也是本國貨幣的匯率貶值的意思。



Adam Smith在這邊有一句話講得很好:「....黃金和其他每一種商品一樣,總是在某個地方或另一個地方,等待某些出得起它的代價的人交出它的代價來得到它。」



這句話把所有的交易模式,不管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,都交待清楚了。

交易,不就是願者上鉤嗎!



先這樣,今天寫這很沒fu

1 則留言:

  1. 找時間出去玩一玩吧~
    也許放鬆一下寫出來的東西會更優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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