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1月23日 星期一

有關觀眾

 不曉得有多少演奏者,想過自己要的觀眾是誰。


商業上,產品必須清楚定義自己的潛在客群。包括年齡、國籍、性別、消費能力、消費習慣、蒐集資訊的方式等等,目的就是要讓自己的所以行銷手段可以達到最大化效益。


同樣的,音樂展演不管售票與否,也是一種商品的買賣,只是賣的商品並非實體可用的產品而是一段時間的體驗。


既然如此,目標觀眾的設定應該是製作發想時最需要考慮的事情之一。因為一旦觀眾定義錯誤,不僅票房可能失利,樂團名聲更有可能至此敗壞。


今天賣的是「社團的回憶」,那目標觀眾就會是同社團的老學長學姐,行銷的模式就不會是公開播送而是私下邀約。今天賣的是「用音樂說故事」,那目標觀眾就可以放大成對「故事」有興趣以及對「用音樂說故事」有興趣的民眾,針對這些人會出沒的地方做針對性的宣傳,絕對比廣播式訊息傳遞效益更高。


觀眾的組成影響到哪找觀眾;觀眾的消費能力是節目定價的關鍵;觀眾的地域分佈決定了到哪裡演出會有最大觀眾量;觀眾的消費習慣關係到與其他演出的間隔。


這些事情,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在關心在統計。把這些資料抓出來,對於提高宣傳效益還有受眾數量絕對有很大的幫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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